各位家長,您好:
98學年度新生身心障礙暫緩入學將自98年1月5日至98年1月18日開始報名並進行辦理,有相關需求的家長可以向您戶籍所在學校(教務處 註冊組)詢問相關訊息。
欲申請所需備妥之文件:
1.暫緩入學申請書(一式4份)。 P.S 可至教育局網站下載
2.全戶戶口名簿正本(驗畢發還)及影本乙份。
3.身心障礙手冊正本(驗畢發還)及影本乙份。
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:請提供6個月內早療評估醫院或區域級以上醫院診斷
證明。(聽障生請附6個月內醫院評估聽力圖、視障
生請附6個月內醫院視力診斷證明等文件)
4.暫緩期間之教育計畫(含自覓安置場所)或醫療計畫。
P.S 可至教育局網站下載
5.一年內早期療育評估醫院之評估報告書(1年內未接受者免提供)
6.學前各項能力評估資料:(由家長向學前機構申請)
(1)學前轉銜服物資料表。
(2)一年內教學輔導資料。
(3)需求評估資料及其他早期療育服務資料。